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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ost by account_disabled on Jan 3, 2024 2:10:15 GMT -5
这是巴西公共合同中的一个禁忌:公司在公开招标和直接合同的规划阶段参与。 感兴趣的公司是否可以直接影响公共行政部门关于应该招标什么来解决公众需求的决定?例如,公司是否可以建议管理层要求只有其产品或服务才有的技术规范,理由是这对公共利益至关重要? 经验表明,市场和行政部门之间经常发生此类内容的互动,并且在实践中,这对于公共当局发现满足其需求的最佳现有解决方案至关重要。这是一种沟通现象,如果代理人善意地正确进行,可以为行政程序指令和整个决策过程提供质量。 另一方面,在天真的惩罚下,我们无法忽视不当指导、技术捕获或腐败的多种情况,而这些情况正是由于个人在招标或直接雇用之前对行政管理的不当、故意影响而产生的。 核心问题是,这些在公共合同范围内的公私对话通常是非正式进行的,没有在各自的行政程序中登记,有时甚至以一种隐蔽的、故意不透明的方式进行,甚至是为了交换合法和合法的内容。 出于对如何进行的担忧,或者担心有人会误解公共和私人之间的技术和商业信息交换,考虑到它发生的敏感时刻,选择了在行政过程中没有记录,押注于据称非正式性产生的保护真空。 这方面的一个例子是安排的会议, WhatsApp 号码 有私人利益代表,不主要关注记录、会议记录或手续。这些是现场或视频会议活动,不遵守法律规则,例如第 10,889/2021 号联邦法令中专门针对所谓“听证会”的规则,例如,有义务确定主题、地点、日期、时间、参与者名单、代表利益的人员的身份、听证会上代表的利益的描述以及在可访问系统(例如电子议程)中发布内容,以及公共代理人的指南由至少一名其他公共代理人陪同。 从这个背景出发,我们理解了这种现象发展的不信任环境的起源和程度,几乎就像这种对话文化,私人利益代表,公共与私人之间的对话,当与公共规划相关时。 合同,是非法或不道德行为的同义词。 是时候克服这个禁忌了。 没有办法忽视任何合同规划(无论是公共还是私人)所固有的东西,并且需要由政府做出决定:在确定哪一个将提供解决方案之前,直接从市场上提供解决方案的人那里搜索信息被选择。忽视这种现象,而不是理解和面对它,实际上意味着将其降级为超过程性。 好消息是,新招标和行政合同法(第14,133/2021号法)将一系列适用于私人利益代表的机制制度化。这些法律机构能够实现合法的公私对话,致力于规划公共合同,并认识到这是合法、合法和不可或缺的现象。 第 14,133/2021 号法律对第 8,666/1993 号法律进行了创新,明确承认政府部门可以在公开招标的准备阶段进行市场调查(第 18 条第 1 款 V 款),在准备初步技术研究时(ETP)。 应该指出的是,市场调查的范围比用于构成公开招标估算价格的简单传统预算要求要广泛得多。市场调查包括自发地或根据行政部门的要求接收有关产品和服务的技术和经济信息,以便可以针对公众需求进行可能的替代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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